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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编者按:刚刚闭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指出:“让一切劳动、知识、技术、管理、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,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,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”。本报记者在采访沈阳远大的时候发现,该企业实行的“科研公司制”就很好地激发了企业和科研人员的活力。因此,本版将沈阳远大的案例作为样本剖析给读者,以供借鉴。

  全球最大的玻璃幕墙企业——沈阳远大企业集团日前与其环境科学研究院签订了4份技术转让合同协议,环境科学研究院获得技术转让费1325万元。4项成果产业化后,项目科研人员将永久享受该产品生命周期内销售额3‰的提成。

  “4个项目研发总成本800多万元,我们团队不仅还清了全部风险投资贷款,还赚了400多万元。再加上今后的产品提成,团队成员的收入还将不断提高。”环境研究院院长李雄浩博士说。

  沈阳远大集团董事长康宝华说,知识存在于科技研发人员的头脑中,要尊重知识和人才,只有用“知识资本化”的理念来管理科技创新才是根本路径。

  今年以来,远大集团在国内率先实行科技创业园与企业集团分离,成为独立核算的公司制研发单位,科技研发人员的知识、技术、知识产权作为商品进行转让。科技人员在获得研发成果转让收益的基础上,产品在市场上每完成一次销售,研发人员都能再获得一定比例提成。

  “科研公司制”强化科研的市场属性和私有属性

  作为全球玻璃幕墙行业龙头,沈阳远大为何要实行“科研公司制”?

  远大科技创业园常务副总经理李振才说,所谓“科研公司制”,就是集团对所属研发人员和机构实行市场化管理,科研人员的研发成果转让给集团,集团支付转让费;同时,科研人员以入股或提成的形式,终身享受自己研究成果带来的利益;科研经费不再是无偿投入,而是公司发放风险贷款,用成果转让收入偿还风险贷款。

  沈阳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隋莉说,在中国传统研发体制和机制下,企业内部研发机构无偿给企业研发新成果,导致责、权、利不分。现在,将研发机构从企业中剥离出去,按市场化进行运作,找到科技与经济的结合点,契合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。

  “以‘卓越Ⅱ电梯项目’为例,研发人员在立项后得到了300万元的风险贷款,研发成果出来后以6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博林特电梯,研发人员在得到‘第一桶金’300万元的同时,每卖出一台电梯还将获得350元的提成。”李振才说。

  这方面,远大科技创业园振动与精密系统研究所所长韩旭的体会更深。目前,他和他的团队已收到园区近2000万元的投资,多个项目已进入最后的试验和完善阶段。“每一个研发项目都要直面市场,研发工作和团队里每个人未来的收益挂钩,我们拥有无比的热情。”他说。

  机制一变,技术成果转化率百分之百

  相对于国内普遍偏低的科技成果转化率,民营股份占主导的远大集团在今年实行“科研公司制”后,技术成果转化率实现了百分之百。

  科研成果百分之百转化的背后,有一套严格的机制,立项要经过三关。首先,市场关。项目人要在项目论证会上推销自己的项目,包括研发思路、项目预算、技术水平、客户群体等。集团产业公司如果感兴趣,项目才算立住了。

  其次,技术关。立项后,由企业及各大高校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评审团,进行项目技术可行性评审。专家认为可行,才能进入下道程序。

  第三,结项关。项目再次评审,看研发成果是否符合立项时设计的技术指标、性能参数、标准等,全部达到专家组的要求,才能说一个科研成果立项成功了。此时,集团产业公司才会付钱购买项目。

  远大科技创业园副总李向琦说,过去电梯设计人员最讨厌电梯检验员挑设计方案的毛病、来回修改。但现在,他们不但盼着检验员挑出毛病再改进,还自己到市场去调查竞争对手的产品。因为更好的电梯、更多的销量,意味着他们自身更高的收入。积极研发带来产品性能提高、成本下降、促进销量提升、企业营业收入提高,进而又为科研人员带来持续不断的收益。这是一个良性的循环。

  目前,远大集团已向科研人员购买了41个技术项目,转让费达5000万元。41个项目中的80%能在明年6月前转化为产品,每年为产业公司至少创造2.5亿元的经济效益。相应地,今年以来,远大已实现专利授权199件,其中发明专利11件,实用新型专利43件,涉外专利4件,创造了历史纪录。“科研公司制”为远大的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,加速了从“制造”到“创造”的推进。